超市周刊讯 商务部和财政部日前结合颁布的《财政部办公厅、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村落物流服务系统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治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下称“通知”)划定,在“农超对接”试点的15省市,通过验收的“农超对接”项目最高可按200万元的尺度予以支持。
通知划定了2009年度村落物流服务系统发展专项资金(下称专项资金)使用治理法子。2009年专项资金沉点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、双百市场工程、农产品农超对接、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和农资流通系统建设等项目。
其中,在试点地域执行农产品"农超对接"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,每个"农超对接"项目准则上按200万元的尺度予以支持,且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70%。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或农产品配送中心项目准则上按每个150万元的尺度予以支持,鲜活农产品急剧检测系统项目准则上每个支持30万元,基地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准则上每个支持20万元,但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%。
对于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,凡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、村落商品配送中心并经验收合格的,东部地域每个农家店支持4000元、中西部地域每个农家店支持6000元,每个村落商品配送中心按不超过55万元的尺度予以支持,村落商品配送中心项目支持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%。
通知还划定,建设刷新农产品批发市场、农贸市场并经验收合格的,每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则上按200万元的尺度予以支持,每个农贸市场准则上按50万元的尺度予以支持,但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%。
